医疗[2011]16号
关于开展我院2009年—2010年医师定期考核的通知
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文件的要求,现就我院做好2009年—2010年医师定期考核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至2010年12月31日,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执业时间满2年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为本周期考核对象,去年参加过医师定期考核人员不需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1、考核内容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三个部分: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测评。
工作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职业道德评定内容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业务水平测评内容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2、考核方式
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工作成绩考核和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负责,考核机构复核。医师工作成绩考核和职业道德评定应与医师年度考核相衔接,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实施。职业道德评定,按照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进行,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
业务水平测评按照医师的级别、类别,结合专业分别组织实施。
业务水平测评分为基本技能操作考核以及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综合笔试考核两部分。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1.个人述职,提交书面材料;2.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实践技能考核或考试;3.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4.患者评价或同行评议。
考核机构先对报送工作成绩考核和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进行复核,对复核合格的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试。考核机构综合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作出定期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3、考核程序
考核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为:医师先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报考核机构进行复核,并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简易程序为:医师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由所在单位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考核机构审核,不再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行为记录的;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4)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其他医师采取一般程序考核。
4、业务水平测试方式、范围及考试时间安排(全部为笔试)
分基本技能、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考试按照: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影像、超声、病理、心电、麻醉九个专业。
(1)基本技能操作
徒手心肺复苏技术为临床、中医、口腔类别医师必考的内容,考核标准为2005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国际指南。
(2)卫生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3)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考试参考资料:湖南医科大学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政司主审,湖南科技处出版社出版的第三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
(4)考题形式全部为单选题,基本技能(30%),法律法规(20%),基础知识(25%),专业知识(25%)。
考试时间拟定于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将在发准考证时另行通知。
三、报名程序
各科室、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务必于9月15日下午5时前,将填写好的《医师定期考核档案》(附件1)、《医师定期考核表》(附件2)、《医师行为记录表》(附件3)、《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附件4)、《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附件5),全部为一式两份,以科室为单位送到医务部报名登记,《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同时附电子版。首次参加考核人员须填写附件1、附件2、附件3,并提供有关证书复印件;第二次参加考核人员只须填写附件2、3,执行简易程序人员还须填写附件4。
参加笔试人员的费用为90元/人。
四、注意事项
1、对考核不合格的(包括应参加考核但未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不合格),根据文件暂停其执业活动,在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及晋升。
2、对于良好行为记录中的政府指令性任务,要求支农满3个月及以上,需出具受援单位证明(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视为不合格)。
3、认真仔细阅读《医师定期考核档案》的填表及归档说明,按照要求提供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4、因市卫生局要求紧迫,我院报名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15日下午5时,逾期不再受理。
6、医务部不受理个人报名,必需科室汇总后统一报送。
医务部
201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