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各公立医院、各高值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能准确的报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数据,现对2016年8月9日《关于报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数据的通知》作几点补充说明
一、上报主体:全省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二、报送时间范围: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
三、报送品种范围:报送周期内在安徽省使用过的血管介入类和骨科植入类全部产品(包括网上采购、网下采购、有流水号、无流水号的产品)。
四、最低采购(销售)单价:报送周期内有价格变动,仅需填写该报送周期内的采购(销售)该产品的最低价格。
五、实际采购(销售)数量:报送周期内实际采购(销售)该产品的总数量。
皖中片耗采办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