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
8
月
1
日
上午,在滨湖医院医技十五楼圆桌会议室召开关于滨湖医院电梯使用的院务会。会议由吴冬雷副院长主持,院办公室、护理部、采购中心、手术室、供应室、静脉药物配置中心、急诊部、药学部、住院管理部、保卫处、后保中心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滨湖医院电梯使用,尤其是内、外科大楼电梯(医用电梯、工作人员电梯、污物电梯、配餐点梯)存在的低效、不安全、不节能、不方便、等候时间过长、人员配备不够等问题进行专题讨论,以期形成有序、安全、高效、节能、卫生、人文的电梯使用环境。现纪要如下:
一、保障电梯有序使用
(一)人员的有序
1.
医护工作人员在穿工作服的情况下必须从工作人员专用电梯上下
,上下班不穿工作服时可以走工作人员电梯也可使用其它电梯。
2.
医护工作人员专用电梯入口安装门禁系统。
3.
医护人员穿工作服时严禁使用医梯,接送手术病人、护送急重症病人、送血标本及急诊会诊等几种特殊情况除外。
(二)时间的有序
1
、下收(使用污物电梯):
1)
供应室:
8:00
—
9:30
;
13:00
—
13:30
;
15:00
—
15:30
;
17:00
—
17:30
四个时间段。
2)
住院管理部:
9:30
—
15:30
,收手术室敷料、收全院废品;
3)
东部物业:
8:00
前完成病区生活垃圾的运送,要求各护理单元在
7:00
之前将生活垃圾打包完毕
;
15:30
—
17:00
,收病区医疗垃圾。
2
、下送(使用
4
号电梯):
1)
供应室:
15:00
—
17:00
,下送物品至病房。每周四
14:30
—
18:00
,为内科楼送一次性无菌物品;每周日
14:30
—
18:00
,为外科楼送一次性无菌物品。
2)
住院管理部:
9:00
—
9:30
,送手术室干净敷料;
10:30
—
12:30
,送病服。
3)
静脉药物配置中心:
9:00
以前、
9:30
—
10:30
、
14:00
—
14:30
三个时间段使用
4
号梯。
11:30
—
12:00
使用内科楼工作人员电梯,外科楼由
5
号电梯上一楼后再使用工作人员电梯。
3
、其它规定:
1)
手术室:
外科楼
5
号电梯由手术室专用,另外还包括危重症病人接送、急诊会诊、病人推床检查、送血送药等的使用。
2)
物流中心:
配送集中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周一至周三的下午,除内外科楼
4
、
5
号电梯以外,其它电梯均可使用。
3)
病员食堂:
早中晚三餐的配送使用配餐专用梯。从食品卫生角度考虑,现规定所有配餐车全部集中在配餐间进行配餐,由护理部负责通知各临床病区执行。针对儿科病房结构的特殊性,该科室配餐无法使用配餐专用梯,允许使用其它电梯。另外,为防止其他人员使用配餐专用梯,由后勤负责调试,该电梯不再停靠一楼。
污梯使用时间段分配
|
||||||
8:00
之前
|
8:00-9:30
|
13:00-13:30
|
15:00-15:30
|
9:30-15:00
其它时间段
|
15:30-17:00
|
17:00—17:30
|
东部物业
|
供应室
|
供应室
|
供应室
|
住院管理部
|
东部物业
|
供应室
|
4
号梯使用时间段分配
|
|||||||
9:00之前
|
9:00
~
9:30
|
9:30
~
10:30
|
10:30
~
12:30
|
14:00
~
14:30
|
14:30~18:00
(每周日)
|
14:30~18:00(每周四)
|
15:00
~
17:00
|
静脉药物配置中心
|
住院
管理部
|
静脉药物配置中心
|
住院
管理部
|
静脉药物配置中心
|
供应室
|
供应室
|
供应室
|
备注:静脉药物配置中心每天上午11:30—12:00使用内科楼工作人员电梯,外科楼由5号电梯上一楼后再使用工作人员电梯。
|
二、保障电梯安全使用
1.
内外科病房大楼一楼电梯间各配备一名保安、两名电梯员、一名引导员(导医)。
2.
工作人员专用电梯使用门禁系统,同时由保安进行人员分流,并指引医护人员使用工作人员专用电梯。
三、保障电梯使用节能:
1.
每天
6:30
由保卫处负责打开全院电梯;
21:30
以后,内外科大楼的
4
号梯和
5
号梯保留使用,其它电梯全部关闭;
21:30
以后工作人员专用梯保留一部(不达负一层)。
2.
由后保中心牵头,护理部和保卫处配合,对各电梯目前停靠楼层的合理性进行调研,并做进一步调整改进。
四、保障电梯卫生:
1.
全院电梯内卫生及各楼层电梯间的卫生由后保中心负责保洁。
2.
后保中心负责全院电梯的安全使用及维护保养,并制定出电梯使用的应急预案。
五、保障电梯服务人文:
1
、在电梯内安装礼貌用语、语音楼层提示系统,由后保中心负责。
2
、电梯员:形象、服务、礼仪、培训等由住院管理部负责。
3
、电梯内宣传由院办公室负责。
六、责罚与监督
1.
医护人员在非特殊情况下穿工作服使用医梯时,每人每次罚款
100
元。
2.
各科室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使用电梯,超过规定时间五分钟罚款
100
元。
3.
全院电梯使用由安全保卫处负责监督管理。
本规章自
2012
年
8
月
15
日起试运行。
院办公室
2012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