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合肥市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简称市带联体)将实行单品种带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唯一经营公司,递交报名材料参与竞价。
一、单品种带量采购品种目录
经市带联体19家医疗机构依据各单位临床必须,常用剂型规格,遵循国家基本药物、安徽省基本药物、中标药品优先的原则,对所上报的数据进行评议和汇总,形成12个竞价品种,目录如下:
注射用头孢硫脒: 0.5g 、1.0g
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0.75g、2.0g
盐酸(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0.2g、0.5g
阿奇霉素注射剂:0.125g、0.5g
注射用奥美拉唑钠:20mg、40mg
注射用泮托拉唑钠:40mg、60mg
单唾液神经节苷脂注射剂:20mg、40mg
多西他赛注射液:20mg、60mg
注射用奥沙利铂:50mg、0.1g
恩替卡韦口服制剂:0.5mg、1mg
利培酮口服制剂:1mg、2mg
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0.6g 、1.2g
二、竞价人资格条件及材料
1、竞价人及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竞价人为经营公司,需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原件。
2、提供竞价人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生产企业具有稳定的生产和供应能力,竞价人及相应的参选品种必须在“安徽省2014年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集中招标采购中选目录”内,投标时需提供对应的流水号。
4、投标材料需全部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未参与投标的做弃权处理。
三、竞价方式
带联体组长单位和副组长单位在合肥市卫计委纪检组全程监督下,按规则从专家库中随机抽签产生7名评标专家(同一家医疗机构抽取人数不得超过2人),进行竞价遴选,按质量层次、国家基药、让利幅度等综合排序取前三位(半年内有效),如果第一名供应企业被取消配送资格,将进行依次替补。市卫计委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评审结果签署意见。
四、说明
1、竞标人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竞价资格。
2、竞标人必须理性报价,不得在采购周期内变更价格或提出废标。
3、中标后必须按照中标价格足量供应,满足本带联体所有医疗机构采购需求。
4、生产企业中标后必须遴选本带联体共有的配送企业实施统一配送。
5、竞标人按程序中标后,不完成相关手续、不履行中标义务、提出废标的、自动放弃的,如是生产企业投标的,本带联体所有医疗机构一年内对该企业所有药品不予采购。是配送企业投标的,配送企业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带联体单品种带量采购的投标,并取消在本带联体内医疗机构配送药品的资格;该品种的生产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单品种带量采购竞标。
6、配送企业应按医疗机构采购计划足品种足量进行配送,本带联体要求药品供货量达98%,按月考核,累计3个月达不到98%的,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带联体单品种带量采购的投标及配送;累计6个月不合格的,取消在本带联体内配送药品的资格;连续2个月供货量小于90%的,取消在本带联体内医疗机构配送药品的资格。
7、此公告6月5日发布至6月15日。对此公告有质疑者请于2015年6月10日前书面反馈至带联体邮箱(hfsdlt@126.com),带联体将于三日内通过邮件书面答疑。
五、评标时间地点
2015年6月16日下午2:30在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广德路院区)门诊五楼会议室。投标人按照附件2填写信息,与其他材料用档案袋封好,开标现场拆封评标。
六、联系方式
电 话:0551—63616022
联 系 人:夏清荣
合肥市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
二○一五年六月五日
附1:评分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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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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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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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层次(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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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类型一,得20分,其余类型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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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药(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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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内的,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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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利幅度(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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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利幅度不低于15%;
最高者得满分;其他的按比例计算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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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议(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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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临床安全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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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药品信息登记表
产品流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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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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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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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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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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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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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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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利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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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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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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