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岗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滨湖院区药学部药辅人员
二、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条件
专业:药学、临床药学;
学历:大专及以上;
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相关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5日
报名材料:《诚信承诺书》(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证明材料。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fyyrsc@163.com(电子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劳务派遣+滨湖药学部+姓名)。
报名成功与否,我院均会邮箱回复,请及时查看邮箱。若已发送邮件未收到回复,请于12月6日14:30~17:00电话联系62183050。
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公告将于12月7日在医院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1.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诚信承诺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2.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进入笔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费用。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以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告为准。
(三)笔试
1. 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药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均为客观题,不指定参考资料。
2.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为准。
3.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布,按招聘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1.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形态举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
3. 面试时间、地点以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告为准。
(五)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面试入围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2. 初选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3.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4. 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5. 考生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三方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办理录用人员入职手续,购买企业养老保险,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
五、其他
1. 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2. 联系电话:0551-62183050(人力资源处)
3. 监督电话:0551-62183020(纪委办公室)
4. 查询网站: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hfyy.cn/)
附件:诚信承诺书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