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安徽医科大学基础与临床合作研究项目
第三附属医院培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门急诊: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基础与临床合作研究项目第三附属医院培育专项实施办法》的文件要求,现启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实施采用双负责人制,分别由第三附属医院临床研究人员(临床负责人)和安徽医科大学基础研究人员(基础负责人)承担。申请团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重点项目:临床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未满56周岁(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有主持承担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经历,与基础实验室有一定合作基础,近5年发表SCI论著两篇及以上或统计源及以上期刊论文不少于三篇;基础负责人应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经历,年龄未满56周岁(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一般项目:临床负责人应具有高年资住院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者优先,有一定基础研究经验,近5年发表统计源及以上期刊论文两篇及以上或北大核心期刊论文一篇及以上;基础负责人应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及以上经历,年龄未满56周岁(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临床负责人与基础负责人必须分别为安徽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在院职工与安徽医科大学基础研究人员,课题组其他成员不作此限定,可为相关学科研究人员;
(四)申请团队成员无学术不端行为和行政处罚记录。
二、研究周期和资助强度
项目实施周期为三年(2022年12月至2025年11月)。
重点项目经费为30万元/项,其中第一责任人分配金额20万元,第二责任人分配金额10万元;
一般项目经费为15万元/项,其中第一责任人分配金额10万元,第二责任人分配金额5万元。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安徽医科大学基础与临床合作研究项目第三附属医院培育专项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签字后装订成册并附上PDF版电子扫描件;
2、《项目汇总表》电子版;
以上材料经科室负责人审核无误后,于2022年11月14日前报至我院科技产业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hfyykj@126.com,院科技产业处集中将材料报送至校科技产业处完成审批。逾期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四、其它要求
1.作为项目申请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重复申报本次项目;
2.申请团队成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所承担的其他各类科研项目的不予资助;
3.申请团队成员无学术不端行为和行政处罚记录;
4.各科室应对申报项目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材料失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本部科技产业处:张馨月 0551-62183685;
滨湖科技产业处:叶 芝 0551-82138076。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基础与临床合作研究项目第三附属医院培育专项申请书》
附件2:《安徽医科大学基础与临床合作研究项目第三附属医院培育专项汇总表》
【截止时间:11月14日】关于做好2022年度安徽医科大学基础与临床合作研究项目第三附属医院培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