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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医大第五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附属医院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雏鹰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1-07 来源:浏览量:2445

各附属医院(医学中心)、临床学院:

为推动附属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附属医院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安徽省高校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支持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我校附属医院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雏鹰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包括青年科技人才国内研修和境外研修2个子项目

二、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为我校共建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医学中心和相关临床学院。我校直属附属医院根据需要参照执行。

三、申报条件及推荐限额

1.热爱祖国,治学严谨,遵守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

和团队精神。

2.一般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者优先。

3.近3年在科学研究、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具有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

4.研修计划有国家级科研项目、学术团队为依托,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清晰,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预期获得国家级科研立项资助者优先。

5.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具备英语六级以及相当水平)。

6.男性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截至2024年1月1日)。

推荐限额:各医院本次原则上推荐不超过3名,近5年每获得1项国家级项目可增加1名。

四、培养措施及资助标准

1.境内外学术培训研修。入选者到境内外知名医学领先学术团队进行学术培训和研修一年及以上,根据需要研修时间可分段进行,每段不低于3个月。入选者研究生阶段所在导师团队优秀者作为优先选择。

2.科研活动资助。设立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专项科研基金项目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

3.为入选者选聘科研指导教师,进行项目申报培训和指导。

4.入选者和其科研指导教师取得科研业绩按所在医院相关学术奖励标准执行。

5.优先推荐入选者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6.生活等各项补助参照国家境内外研修相关标准进行。

以上资助所需经费由申请人所在医院承担。

五、 申报材料

1.推荐报告(PDF版)。说明申请人选基本情况、评审过程、推荐意见、资助经费来源等,加盖医院党委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汇总表(EXCEL版)。填写《2023年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雏鹰计划”汇总表》(附件1)。

3.申请表及支撑材料(WORD版和PDF版)。填写《2023年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雏鹰计划”申请表》(附件2),表中相关栏目须签字盖章,所填写的内容须附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资历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扫描件) ;

(2)申请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或论文首页扫描件、科研项目任务书或批文、获奖证书及专利情况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3)申请表中国家级项目、科研团队等相关学术支撑材料。

4.科研计划书(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为模板,附件3)。

六、 申报程序及要求

1.该项目立项按照“个人申请、医院评审推荐、学校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各医院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在指标限额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入选人员进行审核和备案,对入选人员进行学术重点指导。

2.本次申报只接收电子申报材料。请各申报单位将各项目申请表和附件材料签字盖章后,逐项扫描成一个PDF文档,按“医院名称+姓名+申报项目”的格式命名;在此基础上,将推荐报告、汇总表、项目申请表及支撑材料、科研计划书逐项建立文件夹,再压缩合并成一个新文件,以“医院名称+雏鹰计划申报材料”格式命名。

请各申报医院最迟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327461618@qq.com), 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0551-65167381。

请有意向的申请人及时和我院科技产业处联系,联系人:刘柳,联系电话:0551-82137855。

 

附件:

附件二 2023年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雏鹰计划”申请表

附件三 2023年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雏鹰计划”科研计划书模板

附件一 2023年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雏鹰计划”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