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门、急诊: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基础与临床合作研究提升计划培育专项实施办法》(院发(2022)127号)文件规定,安徽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基础与临床合作研究提升计划培育专项项目经专家评审并公示无异议,经2023年12月25日安徽医科大学领导审议事项会签审定,共有17个项目获得安徽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基础与临床合作研究提升计划培育专项立项资助(项目清单见附件)。第三附属医院专项项目立项经费全额由第三附属医院承担。
本单位要按照《安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安徽医科大学科技项目结题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要求,项目负责人按计划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按期结题。同时,获资助课题负责人在发表科研论文(成果)时,注明“安徽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基础与临床合作研究提升计划培育专项资助项目”及编号。科技产业处将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长时间不实施研究的项目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撤销立项并收回资助经费。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安徽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基础与临床合作研究提升计划培育专项项目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