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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安徽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4-07-01 来源:浏览量:1028

各科室: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通知,现组织全院开展2024年度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2024年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申报榜单(指南)(详见附件1),包括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报榜单(指南)两大类,其中申报重大项目须完成所申报指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条件和要求

1.须提供2023年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事业单位调查表中的JG1-08表我院财务提供

2.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向一个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并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

3.项目申报单位和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4.项目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由牵头单位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与分配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二)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

5.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社会信用记录良好,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原则上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6.项目主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67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7.项目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同一个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1个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

(三)其他条件和要求

8.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确定题目后联系我院科技产业处出具伦理证明

9.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四)督查激励项目

10.获得2023年省政府督查激励的合肥市、滁州市、芜湖市,蚌埠市禹会区、和县、宁国市,围绕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按程序以市、县(市、区)政府名义严格审核并分别择优推荐1个项目,作为督查激励定向项目,同其他项目一起按程序从“安徽省科技大脑”申报并注明。其中合肥市、滁州市、芜湖市,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200万元;蚌埠市禹会区、和县、宁国市,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100万元。企业牵头的项目,按照要求由市、县(市、区)政府落实配套资金。

三、支持方式

11.采取公开竞争、定向委托、竞争揭榜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12.项目立项后,省财政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无力解决的主动放弃立项资格。

四、申报程序

13.系统申报。项目负责人用个人政务账号登录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进入“办事大厅”,选择“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后,联系我院科技产业处进入系统审核。系统填报起始时间:2024年6月28日,关闭时间:2024年7月27日23:59逾期不予受理。

14.材料报送。项目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待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未公示的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五、联系方式。

科技产业处联系方式:82137855 张馨月

技术支持电话:0551-66161997

业务咨询电话:详见申报指南。

附件1:2024年安徽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申报榜单(指南)

附件2:2024年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