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工作职责
电话—滨湖:8066 本部:3151
一、组织审计报告的编制,向院长提交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检查监督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二、遵守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做到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
三、 积极完成上级及本部门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主动承担公共事务,树立审计权威、维护审计信誉。
四、组织制定医院各项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业务流程、岗位规范,强化各项基础工作,逐步实现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医院工作实际,组织制定医院内部审计中、长期发展目标、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审计项目实施方案。
七、负责财务收支、经济责任、经济效益、预算执行、内控制度以及各专项审计工作的组织落实。
八、负责财务审计、物资设备采购审计、工程预决算审计、医疗收费督查的审核、审计报告的签发、报批及转发工作,督促审计建议、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