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管理的通知》(合医保发﹝2024﹞19号)文件规定,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制定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备案制。为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医疗服务需求,我院开展并备案以下特需医疗服务公示如下:
根据《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管理的通知》(合医保发﹝2024﹞19号)文件规定,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制定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备案制。为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医疗服务需求,我院开展并备案以下特需医疗服务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