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整合药学、病理、眼科、口腔类价格项目及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合医保发〔2026〕19号)文件要求,2026年10月20日起,规范药学、病理、眼科、口腔类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现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