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居民提供疫苗接种工作,:
一、服务时间:
常规疫苗接种:每周一、三、五、六,上午8:00-11:00;
新冠疫苗接种:每周一、二、三、五、六,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另行规定)。
二、服务内容:
1.为新生儿办理《预防接种证》;
2.为适龄儿童提供各种疫苗接种;
3.其他重点人群提供乙肝、流感、肺炎、HPV等二类疫苗(自费)的接种;
4.流动儿童管理以及儿童入学入托规划免疫接种查验等。
三、温馨提示:
请在宝宝出生10天后(确保医院信息上传)至满月前,携带《出生证明》及卡介苗、乙肝接种记录凭证来办理《预防接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