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73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人干字〔2021〕3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经个人网上申请、现场确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议,现将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人事处或纪委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551-65161027(人事处);0551-65167727(纪委办公室)。
附件:安徽医科大学2021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安徽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1年7月12日